- 登記桌人員如有會辦作業公文,請將公文加關卡給承辦人員,再按上簽鈕傳送給主管,勿使用登記桌身份簽辦公文(將收不到判行通知MAIL)!!
- 請於未來點選擇承辦人員後,系統將自動有"上簽"鈕給二級主管,所以不須於選單再選擇二級主管,如須給一級主管或副組長則可再選擇副組長及一級主管。
- 因陸續有很多系助理等有使用登記桌來簽辦公文的情形,特針對會辦作業操作再補充說明,如以下畫面。如操作步驟不清楚,歡迎查閱,或來電洽吳幸儒分機2346,寫MAIL:laura@isu.edu.tw 謝謝。









發文單位:總務處
致:全校各單位
主旨:承辦人如有會辦其他單位的需求,請直接選該單位登記桌;再次宣導簡化本校公文流程處理原則,請依規定辦理。
說明:
一、承辦人設定未來點關卡時,如會辦其他單位,將由系統管控只能選該單位登記桌。
(一)跨單位業務:承辦人→二級主管→一級主管→會辦單位登記桌→主任秘書→權責副校長→資深副校長→校長。
(二)主秘、副校長、校長的關卡不在此管控範圍。
二、為提高本校各項公文處理效率,避免因流程關卡過多而耽誤時效,請公文承辦人確實檢核簡化流程設定:
(一)設定必要流程:公文案件需有多個不同單位參與會辦時,建議先以原文電子檔知會相關單位,彙整處理共識後上簽,並於簽辦意見中說明,已轉知會辦單位先行處理,以避免會簽流程過於冗長,影響時效。
(二)增加橫向聯繫:公文案件涉及單位內各組業務時,請事先跨組研議處理原則,由主責承辦人陳報,減少單位內會簽關卡之設定。三、 「公文流程」請落實簡化原則,亦請所屬主管共同檢視,如有過多或不宜等情事,應維護完整後才傳送。
四、 總務處文書組已再彙編電子公文系統公文流程處理原則,供承辦同仁參酌,請依相關規範辦理,謝謝您的協助。
附加檔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