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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書資訊補充

參考規範
  • 教育部臺教綜(三)字第1050047421號函轉行政院修正「政府文書格式參考規範」,自105年4月1日生效。(發函日期:中華民國105年4月8日)

  • 教育部臺教綜(三)字第1050047421號
  • 行政院院授發檔(資)字第1050008178號函
  • 政府文書格式參考規範(105年4月)
  • 政府文書格式參考規範修正對照表(105年4月)
  • 政府文書格式參考規範修正總說明(105年4月)
  • 承辦公文遵守機密文書


  • 承辦公文應確實遵守處理機密文書規定辦理,依教育部103年12月19日臺教政(一)字第1030188891號來函辦理(張貼日期: 103/12/24)
  • 附件「機密公文書處理作業流程違反文書保密規定案例」1則,請各單位同仁確實遵守處理機密文書,應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、機密檔案管理辦法、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,避免類似案件再度發生
  • 收文:如有紙本外來文受文者為[義守大學],務請完整送文書組電子化及掛文號收文。
  • 發函:實體附件如為現金、票據、有價證券或貴重物品,應由承辦單位檢齊封固(請參考圖示)書明名稱、數量,並在封口加蓋經辦人員印章隨同公文送交總發文人員辦理封發。
  • 新進人員請點選本處業務說明總務處簡介
  • 附加檔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