📑 相關規範與流程指引下載
📋 常用印信種類與使用時機摘要(依印信管理作業規範)
| 印信種類 | 法規適用時機說明 | 重要行政防錯提醒 |
|---|---|---|
| 校印(關防) | 學位證書、聘書、證明書、合約(契約)書、人令、人事動態通知書、申請書、領據、委託書等。 |
• 凡須加蓋印信之文件均應填寫「用印申請單」。 • 多人用印(如大批聘書、證明書)應隨附名冊存參。 |
| 合約專用章 | 與校外機關、學校或其他單位簽訂合約(契約)書使用。 |
• 申請時應詳填雙方全名、合約名稱、標物、金額及合約編號。 • 建請多善用此章,避免因蓋用校印造成合約處雜亂。 |
| 校名章 | 合約(契約)書、申請書等。 | • 用印文件超過二頁時,除另有規定外應加蓋騎縫章。 |
| 校長簽名章 / 私章 |
• 中文/英文簽名章:證明書、聘書、學位證書等。 • 職銜簽名章:對內對外行文、證明書等。 • 私章:合約書、會計表單、領據等。 |
• 已決行之公文申請用印(含電子用印),其申請單僅需一級主管簽核即可。 • 在職證明書(中英文)用印應加會人力資源處。 |
📄 用印申請規範與法規查閱
⚡ 全校核准後送用印分流指南
📝 途徑一:紙本用印辦理
請務必依用印類別與權責分項送交各點辦理:
1. 校長室 / 主秘核印:
如涉及「校長私章、校長職章(小官章)」等案件,請將已核准之用印單及原始紙本文件先送至校長室或主秘處用印。
如涉及「校長私章、校長職章(小官章)」等案件,請將已核准之用印單及原始紙本文件先送至校長室或主秘處用印。
2. 會辦單位核印:
如涉及「領據、會計表單相關案件」,請將已核准之用印單及文件先送往會計處或出納組用印。
如涉及「領據、會計表單相關案件」,請將已核准之用印單及文件先送往會計處或出納組用印。
3. 文書組核印:
其他用印種類(如校印關防、校名章、合約專用章、鋼印等),請攜帶核准單與文件送至文書組辦理。
其他用印種類(如校印關防、校名章、合約專用章、鋼印等),請攜帶核准單與文件送至文書組辦理。
💻 途徑二:電子用印辦理
-
第一步、準備齊全相關核可文件:
1. 用印申請單 💡 規範提醒:凡加蓋印信均應填單簽核。惟屬已決行之公文,用印申請單僅需「一級主管」簽核即可(電子用印同理)。
2. 決行之公文及多人名冊 💡 規範提醒:若屬證明書或聘書等多位委員之用印案,請務必隨附完整電子名冊檔案存參。
3. 待用印之文件原始檔案(如聘書、公告等 PDF 檔)。 -
第二步、公文系統端「勾送文書組」:
案件於線上核准後,請承辦同仁務必點選系統路徑切換,將案件傳送出去:
📂 系統內路徑:承辦人作業 ➔ 經辦公文 ➔ 勾選案件 ➔ 點選「送文書組用印」 ⚠️ 特別注意:若未於系統內完成此勾送動作,文書組將無法承接及辦理您的蓋印案件。 -
第三步、同步寄送電子檔案至公務信箱:
請將上述備齊之電子文件檔案(聘書、公告等原始檔)寄至本組公務信箱: ✉ 線上發送郵件 (isugads@isu.edu.tw)
📌 郵件主旨填寫格式規範:
主旨請務必嚴格註明:[用印申請]已核准的用印申請單號
(範例:[用印申請]S1140328001)
附加檔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