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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文流程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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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導簡化本校公文流程處理原則,請依規定辦理。

說明:

一、承辦人設定未來點關卡時,如會辦其他單位,將由系統管控只能選該單位登記桌。

(一)跨單位業務:承辦人→二級主管→一級主管→會辦單位登記桌→主任秘書→權責副校長→資深副校長→校長。

(二)主秘、副校長、校長的關卡不在此管控範圍。

二、為提高本校各項公文處理效率,避免因流程關卡過多而耽誤時效,請公文承辦人確實檢核簡化流程設定:

(一)設定必要流程:公文案件需有多個不同單位參與會辦時,建議先以原文電子檔知會相關單位,彙整處理共識後上簽,並於簽辦意見中說明,已轉知會辦單位先行處理,以避免會簽流程過於冗長,影響時效。

(二)增加橫向聯繫:公文案件涉及單位內各組業務時,請事先跨組研議處理原則,由主責承辦人陳報,減少單位內會簽關卡之設定。

三、 「公文流程」請落實簡化原則,亦請所屬主管共同檢視,如有過多或不宜等情事,應維護完整後才傳送。

四、 總務處文書組已再彙編電子公文系統公文流程處理原則詳如次,供承辦同仁參酌,請依相關規範辦理,謝謝您的協助。

icons義守大學電子公文系統公文流程處理原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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