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函2件以上多文發送清單填寫填表說明
1.項次:請依發文的數量依序編列。
2.創稿文號:請依發文的創稿文號填寫。
3.第三欄位開始,請承辦人依實際上發函的狀況列出[欄位名稱],再將各不同項次的[差異內容]列出,大部分差異內容都有受文者,所以可以列出欄位名稱為受文者,再各欄位內容列出單位,其他依序列出差異欄位,如果沒有就略過。
4.最後一位欄位請協助預留發函文號當欄位名稱,內容可以空白,文書組發函時會填寫。
5.請在簽辦意見要註明:本文為多文發送之一,其餘公文詳如所附清單。
6.核准後多文發送清單提供文書組:放在參考附件的檔案(多文發送清單),文書組沒辦法看到,可放在發文附件。或是放在參考附件,但簽核核准後,請承辦人將多發文清單另E-mail給文書組承辦人。
發文2件以上使用多文發送說明(106總文字第004號)
發文數量若為2件以上,且內容大致雷同,僅部分有差異者,陳核時僅須製作一份代表性之公文上簽即可,其詳細規定如所附之連繫單,請配合辦理。
附加檔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