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文2件以上使用多文發送說明(106總文字第004號)
發文數量若為2件以上,且內容大致雷同,僅部分有差異者,陳核時僅須製作一份代表性之公文上簽即可,其詳細規定如所附之連繫單,請配合辦理。
說明:多文發送流程簡化及製作清單說明簡報
為簡化行政流程並提升公文辦理效率,針對「同性質、多對象」的發文作業,文書組已推行「多文發送簡化流程」。若您有兩件以上內容雷同的對外發函需求,可參考以下操作要點辦理,無需逐案重複跑簽核流程
一、 適用對象:
(一)對外發函數量達 2 件(含)以上。
(二)內容大致雷同,僅受文者、姓名或部分欄位有差異。
二、 操作三步驟(一代表、一清單、一註記)
(一)一代表:僅需挑選1份公文作為代表跑線上流程,其餘案件請先暫存於系統。
(二)一清單:製作「多文發送清單」並上傳至【發文附件】。
1、欄位要求:須包含項次、各案創稿文號、差異內容(如受文者)。
2、預留欄位:最後一欄名稱設為「發函文號」,內容請留白供文書組填寫。
(三)一註記:請務必在簽辦意見欄註明:「本文為多文發送之一,其餘公文詳如所附清單。」
三、 特別注意事項(法制與傳送):
(一)合約審核:若涉及合約書,須先經法制組審核,並於簽辦意見加註:「公文附件已經法制組審核」。
(二)檔案傳送: 清單若未放於「發文附件」而放在「參考附件」,核准後請務必將電子檔 Email 給文書組承辦人(分機 2346),以免影響發文進度。
發函2件以上多文發送清單填寫填表說明
1.項次:請依發文的數量依序編列。
2.創稿文號:請依發文的創稿文號填寫。
3.第三欄位開始,請承辦人依實際上發函的狀況列出[欄位名稱],再將各不同項次的[差異內容]列出,大部分差異內容都有受文者,所以可以列出欄位名稱為受文者,再各欄位內容列出單位,其他依序列出差異欄位,如果沒有就略過。
4.最後一位欄位請協助預留發函文號當欄位名稱,內容可以空白,文書組發函時會填寫。
5.請在簽辦意見要註明:本文為多文發送之一,其餘公文詳如所附清單。
6.核准後多文發送清單提供文書組:放在參考附件的檔案(多文發送清單),文書組沒辦法看到,可放在發文附件。或是放在參考附件,但簽核核准後,請承辦人將多發文清單另E-mail給文書組承辦人。
附加檔案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