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宣導簡化本校公文流程處理原則,請依規定辦理。
說明:
一、 為提高本校各項公文處理效率,避免因流程關卡過多而耽誤時效,請公文承辦人確實檢核簡化流程設定:
(一) 設定必要流程:公文案件需有多個不同單位參與會辦時,建議先以原文電子檔知會相關單位,彙整處理共識後上簽,並於簽辦意見中說明,已轉知會辦單位先行處理,以避免會簽流程過於冗長,影響時效。
(二) 增加橫向聯繫:公文案件涉及單位內各組業務時,請事先跨組研議處理原則,由主責承辦人陳報,減少單位內會簽關卡之設定。
二、 「公文流程」請落實簡化原則,亦請所屬主管共同檢視,如有過多或不宜等情事,應維護完整後才傳送。
三、 總務處文書組已彙編電子公文系統公文流程處理原則,供承辦同仁參酌,請依相關規範辦理,謝謝您的協助。
一、為提高本校最速件公文之處理效率,避免因流程關卡過多而耽誤時效,流程關卡統一設定為「承辦人→二級單位主管→一級單位主管→主任秘書→權責副校長→資深副校長→校長」。於111年11月21日起由系統 自動增加「公文流程」,請依規定辦理。由系統自動增加於「未來點」。
二、最速件公文若涉及會辦單位,需於簽核意見中說明,同時將來文先行以e-mail轉知會辦單位先行處理。
三、公文決行後處理原則:
(一) 如須復文者,於復文擬稿時,將已決行最速件公文之簽核紀錄張貼於參考附件欄位,並依會辦單位設定簽核流程。
(二) 如須轉知相關單位者,將已決行最速件公文之簽核紀錄另以專簽方式加會相關單位,無須知會相關單位者,則免提專簽。
電子公文系統增加重要指示通知及公文處理稽催機制(總務處工作聯繫單5號-校長會辦通知及流程5天通知20231107)
- 一、為提高本校各項公文之處理效率,校長判行後如有重要指示,相關人 員將獨立收到電子郵件主旨為[重要指示-公文判行通知],以加強 訊息傳遞,敬請逕行續辦。
二、公文停滯稽催機制,說明如次:
(一) 公文流程至某一關卡停滯超過5天,文書組立即提醒關卡簽核人員 進行稽催。
(二) 承上,文書組稽催逾2天後,如公文仍處於延宕情況,由文書組了 解原因後,如實為不積極處理造成之停擺,陳報主任秘書了解處 理。
三、為維持優質的公文簽核效率,請公文承辦單位與會簽單位主管共同協 助督導辦理。
附加檔案